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卖方(原车主):
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购置税完税证明
6、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
买方(新车主):
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一般市场、车管所都有)
3、如果所在城市有限购,还需准备中签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4、如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还需准备暂住证
5、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
6、过户市场开具的外迁证明
确认购买车辆(验车)→二手车评估(车辆评估书)→买卖交易(开发票)→过户→保险过户(税费变更)。
海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嘉兴市海宁市市区文苑北路431号
0573-87233313
桐乡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东路172号
0573-88982112
代办费用:委托经营公司代办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由于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这笔费用省不掉。)
过户费用: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注意:“过户手续费”与该车实际成交价格无关,以评估价为基准计算。
其他费用:二手车评估车辆费大概200元,验车费80元,出票费用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