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劳动年龄段内(未到龄)和劳动年龄段外(到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的缴纳标准一次性缴纳1-15年的养老基本生活保障费,其中30%建立个人专户,社会保险机构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城乡居民:
1、市本级户籍
2、16至60周岁(不含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
3、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招纳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企业职工:
1、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上,女职工未满50周岁(管理岗位除外),男职工未满60周岁;
2、单位参保户籍不要求,个人代理所参保户籍要求嘉兴市范围户籍。
被征地农民:
1、《嘉兴市土地征用工统筹基金申报结算表》
2、征地方案或公告
3、《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业务抄告单》(养老基本生活保障费到帐通知单)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土征工增加情况表》(到龄需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报送人员名单数据盘
城乡居民:
1.首次参保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2.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的城乡居民需提供相应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机关事业单位: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的《单位人员增减表》及用编审核表。
企业职工:
1、人员从未参加社保属新增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续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号(如批量参保或批量减员,可按照社保格式提供电子数据进行导盘)。
2、单位公章(网上办理除外)。
另:个人参保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工商银行卡。
被征地农民:【】
城乡居民:【】
机关事业单位:
1、单位招纳后,填写《人员增减表》。
2、送人力社保工资福利科审核。
3、送社保中心经办窗口。
企业职工:
1、 单位参保携带所需证件至社保中心登记参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参保携带所需要证件至就管处代理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禾兴南路
电话:3340573-82053232
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嘉兴市新秀路大树三期18幢
电话:0573-82721851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