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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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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

英文名:Jiaxing University 简称:“嘉院” 所在地:嘉兴 院校代码:10354 类型:综合类

省属本科高校省部共建大学
  • 嘉兴学院招生简章

嘉兴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2020-10-23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在2018年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计划及专业总计划数17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测试类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特色班土木工程(国际教育特色班)物理 化学 技术10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生物 历史 思想政治30学前教育(师范)生物 历史 思想政治40语言类日语不限5英语不限5普通类经济学历史 物理 化学10金融学历史 物理 地理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理 生物 地理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 化学 技术5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物理 化学 技术5测控技术与仪器物理 化学 技术5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物理 化学 地理5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物理 地理 思想政治5纺织工程化学 物理 生物5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 物理 生物5轻化工程化学 物理 生物5非织造材料与工程化学 物理 生物5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化学 物理 生物15备注:土木工程国际教育特色班为与德国莱比锡应用技术大学(中德班)和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中澳班)开展的国际教育合作办学项目。其中中德班采取4+1模式,学生在嘉兴学院完成4年本科学习合格后,获嘉兴学院学位证书,并可直接申请攻读德国莱比锡应用技术大学硕士,学制1年;中澳班采取3+1+1.5模式,学生在嘉兴学院学习3年合格后,直接进入南昆士兰大学学习1年,考核合格可获得双学位证书,并可直接申请攻读南昆士兰大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学制1.5年。学费按当年实际就读学校收费标准执行。二、就学地点师范类专业在平湖校区;特色班、语言类、普通类专业在嘉兴学院本部。三、报名条件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加B等数不少于4个,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著作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6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四、报名方式(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http://admission.zjx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二)申报材料: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具体如下: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2.身份证(有考生头像面);3.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4.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复印件(必须与申请表“获奖情况”填写内容一一对应,否则作无效处理,获奖分国家、省、市区、校4个等级,就高填5项即可)。注:上述材料均需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按上述顺序,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嘉兴学院招生办(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嘉兴学院招生办,邮编314001,电话0573-83640000),需在信封上注明“姓名、报名号、测试类别”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五、选拔程序(一)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竞赛获奖、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等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按照不超过各测试类别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A等加B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A等数不少于4个或符合报名条件(二)的考生,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的方式,按测试类别分类进行,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六、录取办法(一)志愿填报: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按照测试类别填报(报考专业需与测试类别对应),类别之间不予兼报,选考科目和嘉兴学院2018年在浙招生选考科目设置有1门(含)以上符合(选考科目不限的除外),且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数线,否则无效。(二)录取规则:实行分类录取。对同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在同一测试类别按综合成绩在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未按测试类别填报、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5%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视教学资源情况,学生在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制度有再选择专业学习的机会。(三)录取比例:若各测试类别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七、时间安排(一)考生报名:2018年3月3日至3月16日;(二)材料邮寄:2018年3月1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三)书面评审:2018年3月17日至3月30日;(四)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缴费:2018年3月31日至4月4日;(五)考生报到:2018年4月13日13:00-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六)综合素质测试:2018年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七)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2018年4月23日起。八、缴费(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二)缴费方式:(1)考生或家长可到浙江省内中国工商银行网点缴纳报考费。考生或家长先向工行的工作人员声明是缴纳嘉兴学院的“三位一体”招生报考费(工行的内部业务编号是12020713),银行的工作人员核对报名号后即可缴费。(2)关注嘉兴学院官方微信订阅号(zjxu-wx),通过校园服务——缴纳学费——输入报名号(需开通工银e支付功能),核对报名号和缴费金额无误后即可缴费。九、其他(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二)学校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3-83642345。监督举报邮箱:jbyts@mail.zjxu.edu.cn(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四)本招生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越秀校区)、嘉兴市嘉杭路118号(梁林校区) 邮编:314001联系部门: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联系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248810354、248813291学校网址:http://www.zjxu.edu.cn/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zjxu.edu.cn/交通路线:嘉兴市区有1、6、7、14、18、19、20、25、97、51(夜间)、59(夜间)路公交车到达嘉兴学院越秀校区;有1、7、78、79、92、51(夜间)路公交车到达嘉兴学院梁林校区。详情
嘉兴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0-01-06
一、学校简介 嘉兴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肇始于1914年,相继在宁波鄞县、杭州建德办学,上世纪80年代后期迁址浙江嘉兴,曾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98年划归浙江省管理。嘉兴学院成立后,原平湖师范学校、嘉兴卫生学校、浙江会计学校和嘉兴市粮食干部学校四校相继并入。 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3个校区,校园面积1800余亩,下设17个教学单位、2个直属科研机构,举办独立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6500余人,成教在册生8000余人。在校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博士学位教师51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朱经武教授为学校现任名誉校长。 学校设有5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专业1个,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专业1个,省级优势(建设)、特色(建设)专业16个,“十三五”省级师范教育创新工程项目1个,省级一流学科6个。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2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231.9万册、电子藏书187.2万册。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6%左右;与美、英、澳等12个国家(地区)的34所高校和10余所国内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派遣交换生等合作。学校充分发挥与有色行业联系紧密优势,主动贴近地方企业产业发展需求,协同共建产教融合平台,成为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第一批合作院校,2项校企合作育人项目获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8个校企合作项目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获2017年度“中国校企合作好案例”奖,2018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学校连续三年在浙江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列教学为主型综合性院校第1位,2019年1月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 学校充分发挥地处党的诞生地优势,以大力传承弘扬“红船精神”为己任,建有全国首个“红船精神研究中心”。嘉兴学院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研究中心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是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浙江省高校党员干部教师革命传统教育培训基地、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浙江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学校“红船先锋营”文化品牌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省身文化”品牌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学子先后荣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质奖章”、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连续三届“浙江骄傲”、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等荣誉。 当前,学校正秉承“方正为人 勤慎治学”校训,弘扬“求是求真求正”校风,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大力实施“重点突破、内涵提升、人才优先、协同创新”四大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应用研究能力、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全力以赴创建嘉兴大学建设一流应用型高校。 三、招生专业介绍: 本科专业在梁林校区设计学院就读;专科专业在平湖校区应用技术学院就读。(一)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于一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高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达方面的设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设计史、消费心理学、设计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装饰图案、版式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包装设计等。(二)环境设计(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体现厚基础、知工艺、重技能、上手快等特点,能在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景观设计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也可在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色彩、计算机辅助设计、画法几何与透视、AUTOCAD、3DS MAX、环艺表现技法、装饰材料与构造、景观材料与工艺、景观生态学、公共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模型设计与制作等。(三)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理解服装与服饰设计的概念,掌握设计方法,通晓从灵感到表现、从绘画到造型的全过程,具有各类服装款式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饰配件设计、成衣制作、商品展示设计等能力,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结构设计、服装营销学、服饰色彩设计应用、服饰图案设计应用、服装设计、服装品牌策划、面料塑性、服装工艺与制作、立体裁剪、服装创意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服装技法综合表现、中外设计史、中西服装史、高级成衣整体设计等。(四)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道德涵养和职业修养,具有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具有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工艺及服装时尚经营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能在服装设计、生产和终端销售等企业从事服装产品设计与开发、服装品牌管理、时尚买手、电子商务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时装画技法、服装材料与应用、中外服装简史、服装立体裁剪、女装结构设计、女装成衣工艺、女装设计、服装消费行为、服装产品开发、时尚买手实务、服装电商运营、服装商品管理实务、服装图案产品开发与应用等。(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数字媒体艺术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在网络媒体公司、传媒机构、广告公司、电子商务企业和各企业设计部门等能胜任短片制作、编导艺术、摄影艺术、UI设计、交互设计、视频编辑与特效工作,担任导演、编剧、摄影师、视频剪辑师、平面设计师、网页设计师、UI设计师等工作,具备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的专业基本能力和职业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和实践精神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数字媒体艺术概论、视听语言、短片制作、编导艺术、摄影艺术与技术、影视经典批评与方法、数字影像合成、数字视频剪辑、数字绘画、数字图像处理、二维动画制作、交互设计、界面设计、网页制作等。 四、招生专业信息层次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范围学费(元/学年)计划数本科视觉传达设计4年浙江省(93人)、湖南省、安徽省、河南省(52人)1000060服装与服饰设计4年1000060环境设计专业4年1000025专科服装与服饰设计3年浙江省(120人)90006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年900060 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按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考试综合分由艺术类专业和文化课两部分组成,考生均须参加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1)浙江省: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高考总分×50%; (2)河南省: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00%+文化成绩×100%; (3)安徽省: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4)湖南省: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嘉兴学院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三)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六、其 它 (一)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办学地点:1.梁林校区: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01;2.平湖校区: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邮编:314200。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嘉兴学院网址:www.zjxu.edu.cn 嘉兴学院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 0000 传真:0573-8364 2036招生微信号:zjxuzs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 邮编:314001详情
2019年嘉兴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020-01-06
学院名称省份 专业合计浙江省上海招生科类外省人数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宁夏甘肃内蒙古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重庆陕西四川海南西藏青海新疆预科转入外省合计普招地方专项基层卫生三位一体普招定向普招定向南疆单列本科合计3388143312311804415201515541006131704070125153608570603010568150274010012159537312131719商学院经济学9841410文19432422219理2422224222211224会计学1501044文1724122112217理25222244232225国际经济与贸易90482文18222221122218理2221221222231222金融学904856文151211121111111215理1222211112212财务管理60274文101111111111110理18212222212218人力资源管理60224文17111111111122317理17111222222217市场营销60204文183322222218理182111212222218工商管理30154文5111115理61111116物流管理305文10111122210理15122222221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021理392223231222222226239数信学院应用统计学6026理332222222222222322133数学与应用数学3016理1411211111112114网络工程9247理4522236434325222214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860理48222222424725523248金融数学3020理10111112121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3015理131222222213软件工程6040理2022222112212120文法学院汉语言文学9038文5221222222232242232122431252法学类9052文202222222122120理17122122322117外语学院英语85412文2112211121221212121理2012212221121320日语60264文16221121212216理142112222214医学院临床医学15093431理22111432121622护理学8080文0理0药学60342理24112122111222221124机电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90105理751344810886558327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6030理2922111112111112221231129电子信息工程6025理35231212212122124113235机器人工程3010理202232323320车辆工程6010理50256242243333432250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6010理5034523622262317250生化学院化工与制药类30065152理21727561312122121618514810514820615341217材纺学院轻化工程35910理161242222116纺织工程952110理642353225633232647246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951210理733365663424546248273建工建筑学60252理332243222222422233土木工程801015理551244574443522322155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0104理463223242425283446工程管理90304理56325224215227827256设计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6025理35423222623232235工业设计6024理362232622222423236环境设计(艺术)2515文1033410视觉传达设计(艺术)6037文2389623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6041文1958619师范学院学前教育 (师范.平湖校区)902060文81122118理222小学教育 (师范.平湖校区)1055540文933219理10详情
嘉兴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2020-10-23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在2019年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18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测试类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特色班土木工程(国际教育特色班)物理15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生物 历史 思想政治40学前教育(师范)生物 历史 思想政治60普通类纺织工程物理 化学 技术10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物理 化学 技术10轻化工程物理 化学 技术10经济学不限10金融学不限5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制药工程专业)化学 物理 生物1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5特色班:与德国Hochschule für Technik,Wirtschaft und Kultur Leipzig(Leipzig HTWK)开展的校际合作项目,采取3+1+1模式,学生前4年在嘉兴学院学习,除需完成嘉兴学院本科课程学习外,第4年还需完成德方规定的课程学习。获得嘉兴学院学位证书,并通过德方考核合格后,可直接攻读Leipzig HTWK硕士学位。学费按嘉兴学院和Leipzig HTWK收费标准执行。 二、就学地点 师范类专业在平湖校区;特色班、普通类专业在嘉兴学院本部(越秀校区或梁林校区)。 三、报名条件已经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 (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不少于4个,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著作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6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http://zsb.zjx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具体如下: 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2.身份证(有考生头像面);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600字左右;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必须与《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内“获奖情况”填写内容一一对应,否则作无效处理,获奖分国家、省、市区、校4个等级,就高填5项即可)。 五、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竞赛获奖、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等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按照不超过各测试类别计划数6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A等加B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A等数不少于4个或符合报名条件(二)的考生,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测试类别分类进行,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各类别测试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按照测试类别填报(报考专业需与测试类别对应,同一测试类别内的专业均可选报),类别之间不予兼报; 3.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4.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数线,否则无效。 (二)录取规则:实行分类录取。对同测试类别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测试类别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同一测试类别按综合成绩在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未按测试类别填报、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第二段分数线、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5%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 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视教学资源情况,学生在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制度有再选择专业学习的机会。 七、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2019年2月22日至3月10日; (二)书面评审:2019年3月11日至3月24日; (三)评审结果查询、缴费:2019年3月25日至3月30日; (四)测试通知书打印:2019年4月5日至4月12日; (五)考生报到:2019年4月12日14:00-21:00(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综合素质测试:2019年4月1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2019年4月23日起。 八、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 (二)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考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嘉兴学院(zjxu-edu),通过校园服务——中行缴费通道——缴费——输入报名号、验证码——一键缴费。 (2)工行柜面缴费:考生或家长可到浙江省内中国工商银行网点缴纳报考费。考生或家长先向工行的工作人员声明是缴纳嘉兴学院的“三位一体”招生报考费(工行的内部业务编号是12020713),再报考生的报名号,核对无误后即可缴费。 (3)工行e支付缴费:关注嘉兴学院官方微信订阅号(zjxu-wx),通过校园服务——缴纳学费——输入报名号(需开通工银e支付功能),核对报名号和缴费金额无误后即可缴费。 九、其他 (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学校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3-83642345。监督举报邮箱:jbyts@mail.zjxu.edu.cn。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本招生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越秀校区)、嘉兴市嘉杭路118号(梁林校区)、嘉兴市平湖市宏建路888号 邮编:314001 联系部门: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 联系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248810354、248813291 学校网址:http://www.zjx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jxu.edu.cn/ 招生微信号:zjxuzs详情
嘉兴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10-23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0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10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rr招生专业r选考科目r计划数rrr小学教育(师范)r不提科目要求r40rrr学前教育(师范)r不提科目要求r60r二、就学地点  平湖校区。三、报名条件  报考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合格;  (二)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四、报名方式(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http://zsb.zjx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拟报考专业仅为专业意向摸底,志愿填报时,入围考生2个招生专业均可任意选报)。(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具体如下:  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否则无效);  2.身份证(有头像面);  3.申请“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特长生,还需上传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专项条件需符合本文“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专项条件”之一。  申请材料上传不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五、选拔程序(一)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招生总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符合条件的以下两类考生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一):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A等加B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A等数不少于4个的考生。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符合报名条件,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的考生。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著作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或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6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测试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总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六、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我校今年安排2个专业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均可选报,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数线,否则无效。 (二)录取规则: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第二段分数线、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形成。  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七、时间安排(一)考生报名:2020年5月23日至6月10日;(二)书面评审: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三)评审结果查询、缴费:2020年6月18日至6月23日;(四)测试通知书打印:2020年7月1日至7月15日;(五)综合素质测试:2020年7月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六)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2020年7月19日起。八、缴费(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二)缴费方式:(1)工行线上缴费:考生或考生家长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嘉兴学院官方订阅号”(zjxu-wx),通过校园服务——学生缴费-工行——输入学号(即报考号)——查询账单,核对学号(报考号)、用户名(姓氏用X代替)和应缴金额无误后,输入缴费金额,选择“微信支付”或“工银e支付”其中一种支付方式,点击“去支付”即可完成缴费。(2)工行柜面缴费:考生或家长可到浙江省内中国工商银行网点缴纳报考费。考生或家长先向工行的工作人员声明是缴纳嘉兴学院的“三位一体”招生报考费(工行的内部业务编号是12020713),再报考生的报名号,核对无误后即可缴费。九、其他(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二)学校纪检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3-83642345。监督举报邮箱:jbyts@mail.zjxu.edu.cn。(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四)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五)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学校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六)本招生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十、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嘉兴市平湖市宏建路888号(平湖校区) 邮编:314001联系部门: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联系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248810354、248813291学校网址:http://www.zjxu.edu.cn/招生网址:http://zsb.zjxu.edu.cn/招生微信号:zjxuzs详情
嘉兴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4
嘉兴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和国家代码:嘉兴学院,10354。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第八条 办学地点:越秀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梁林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平湖校区地处浙江省平湖市宏建路888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十二条 学校2019年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第十四条 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正式进入确定后的专业学习,具体实施按照相关专业(大类)分流的实施方案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计划和专业详见《嘉兴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专业分流时,不得分流至受限专业。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按满分150分制计算,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105分(含)以上。录取中因考生单科受限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一)浙江省、上海市: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学校对面向浙江和上海的招生专业(专业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专业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专业大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浙江省执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所投档专业(专业大类)进行录取。上海市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其中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为准,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嘉兴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嘉兴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激励和资助  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第二十八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的激励、资助措施。(一)学校设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以下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到入学后可向招生办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高出浙江省一段线60分(含);上海市:平行志愿首轮报考我校被录取,高考总分名次号列上海市前5%;山东省、海南省、天津市、辽宁省、广东省:平行志愿首轮报考我校被录取,高考总分名次号列所在省文科前3%或理科前5%;其他省份:平行志愿首轮报考我校被录取,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文科第一批次分数线40分(含),理科第一批次分数线45分(含)。(二)学校设陈省身学生奖,陈省身奖为嘉兴学院最高荣誉称号;学校学生奖学金设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优胜奖学金、实践服务奖学金等五类,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三)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见《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四)学校助学金有福慧慈善奖学金、吴明福助学金、丰跃奖学金、LUCECO奖学金、中房助学金、江苏商会助学金、完美助学金等,同时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五)学校设立了多个出国(境)交流项目,选拔成绩优异者赴美国新泽西城市大学、西密苏里大学、德国Hochschule für Technik,Wirtschaft und Kultur Leipzig、法国工程师学校、英国利物浦约翰摩尔大学、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日本中部大学、韩国加图立关东大学、新西兰怀托大学、丹麦澳尔堡大学、捷克布拉格纽约大学等学校交流学习,并提供部分经费资助。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 248810354招生微信号:zjxuzs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  邮编:314001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嘉兴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和国家代码:嘉兴学院,10354。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第八条 办学地点:越秀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梁林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平湖校区地处浙江省平湖市宏建路8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十二条 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第十四条 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正式进入确定后的专业学习,具体实施按照相关专业(大类)分流的实施方案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计划和专业详见《嘉兴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专业分流时,不得分流至受限专业。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按满分150分制计算,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105分(含)以上。录取中因考生单科受限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一)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海南省、山东省: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其中对执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市),进档考生按所投档专业(专业大类)进行录取;对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学校对面向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海南省、山东省的招生专业(专业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专业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专业大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江苏省: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三)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为准,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嘉兴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嘉兴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激励和资助   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第二十八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的激励、资助措施。(一)学校设陈省身学生奖,陈省身奖为嘉兴学院最高荣誉称号;学校学生奖学金设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实践服务奖学金等五类,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二)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见《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三)学校设立福慧慈善奖学金、吴明福助学金、丰跃奖学金、中房助学金等奖助学金,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费补助、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二级学院奖助学金等多种资助方式,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四) 我校鼓励在校大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积极选派在校学生到日本、韩国、英国、丹麦、捷克、波兰、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国家的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对参加交换、双学位、海外实习、国际会议,国际竞赛,短期文化交流等项目的学生提供国际旅费、学费等部分资助。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 248810354,招生微信号:zjxuzs监督举报电话:0573-83642345,邮箱:jbyts@mail.zjx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33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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