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嘉兴大学

[切换城市]
嘉兴站> 嘉兴教育> 嘉兴大学>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信息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英文名:Jiaxing University Nanhu College 简称:“南湖学院” 所在地:嘉兴 院校代码:13291 类型:财经类

独立学院
  •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简章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4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和国家代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13291。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第九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之畔。学校依托母体嘉兴学院办学,按照“独立办学、资源共享、规范运行”办学方针,与母体实行资源共享,具有得天独厚的办学优势。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的招生和教学管理模式,加大学生专业自主选择权。学校秉承“方正为人、勤慎治学”的校训精神,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为学生健康成长搭建平台,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第十三条 学校2019年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第十五条 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正式进入确定后的专业学习,具体实施按照相关专业(大类)分流的实施方案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专业分流时,不得分流至受限专业。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按满分150分制计算,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100分(含)以上。录取中因考生单科受限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一)浙江省、上海市: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学校对面向浙江和上海的招生专业(专业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专业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专业大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浙江省执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所投档专业(专业大类)进行录取。上海市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其中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激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学校尚未与银行开通助学贷款业务,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的激励、资助措施。(一)学校对浙江省考生设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高考投档成绩达浙江省一段线的浙江省新生,报到入学后可向招生办提交申请。(二)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三)学校与嘉兴学院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嘉兴学院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就读,具体见《嘉兴学院关于选拔南湖学院部分优秀学生到校本部学习的实施意见》。(四)学校设陈省身学生奖,陈省身奖为学校最高荣誉称号;学生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技成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公益活动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共四类。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五)学校助学金有福慧慈善奖学金、吴明福助学金、中房助学金、丰跃奖学金、LUCECO奖学金等,同时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行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六)学校设立了多个出国(境)交流项目,选拔成绩优异者赴美国新泽西城市大学、西密苏里大学、德国Hochschule für Technik,Wirtschaft und Kultur Leipzig、法国工程师学校、英国利物浦约翰摩尔大学、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日本中部大学、韩国加图立关东大学、新西兰怀托大学、丹麦澳尔堡大学、捷克布拉格纽约大学等学校交流学习,并提供部分经费资助。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nhxy.zjxu.edu.cn招生信息网址:nhxyzs.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248813291招生微信号:zjxuzs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和国家代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13291。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第九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200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之畔。依托嘉兴学院资源优势,按照“独立办学、资源共享、规范运行”的办学方针,立足浙江、联系行业、服务全国,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的招生和教学管理模式,加大学生专业自主选择权。学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为学生健康成长搭建平台,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15年7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浙江省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院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第十五条 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正式进入确定后的专业学习,具体实施按照相关专业(大类)分流的实施方案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专业分流时,不得分流至受限专业。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按满分150分制计算,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100分(含)以上。录取中因考生单科受限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一)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其中对执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市),进档考生按所投档专业(专业大类)进行录取;对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学校对面向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的招生专业(专业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专业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专业大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江苏省: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三)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激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学校尚未与银行开通助学贷款业务,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的激励、资助措施。(一)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入学后,有一定的转专业机会,具体见学校当年的转专业政策。(二)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技成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公益活动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共四类。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三)学校设立福慧慈善奖学金、吴明福助学金、丰跃奖学金、中房助学金等奖助学金,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费补助、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方式,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四)我校鼓励在校大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积极选派在校学生到日本、韩国、英国、丹麦、捷克、波兰、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国家的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对参加交换、双学位、海外实习、国际会议,国际竞赛,短期文化交流等项目的学生提供国际旅费、学费等部分资助。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nhxy.zjxu.edu.cn,招生信息网址:nhxyzs.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248813291,招生微信号:zjxuzs监督举报电话:0573-83641922,邮箱:nhxyjw@mail.zjx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33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和国家代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13291。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第九条 学校简介: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举办的独立学院,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南湖之畔——浙江省嘉兴市。学校依托母体嘉兴学院办学,按照“独立办学、资源共享、规范运行”办学方针,充分共享母体办学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办学优势。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一年后专业分流,前四学期均可申请转专业”的招生政策和教学管理模式,加大了学生专业自主选择权。学校秉承“方正为人、勤慎治学”的校训精神,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为学生健康成长搭建平台,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 除英语、日语、法学、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专业大类招生情况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信息表》。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详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原则上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专业分流时,不得分流至受限专业。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按满分150分制计算,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其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一)浙江省、上海市: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学校自2017年起对浙江和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专业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为前提,考生需结合个人体检结果填报志愿。考生选考科目或体检结果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浙江省执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所投档专业(专业大类)进行录取。    上海市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予以退档。    (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文化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予以退档。    其中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激励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专业学费标准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信息表》。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的激励、资助措施。    (一)学校设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高考投档成绩达浙江省一段线的浙江省新生,报到入学后可向招生办提交申请。    (二)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    (三)学校与嘉兴学院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嘉兴学院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嘉兴学院关于选拔南湖学院部分优秀学生到校本部学习的实施意见》。    (四)学校设陈省身学生奖,陈省身奖为学校最高荣誉称号;学生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技成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公益活动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共三类。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    (五)学校助学金有福慧慈善奖学金、吴明福助学金、中房助学金、泛源助学金、丰跃奖学金、嘉兴市慈善助学金等,同时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行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六)学校设立了多个出国(境)交流项目,选拔成绩优异者赴美国新泽西城市大学、英国坎布里亚大学、普利茅斯大学商学院,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埃迪斯科文大学、日本中部大学、秋田大学、冈山商科大学、韩国加图立关东大学等世界名校交流学习,并提供部分经费资助。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培养成本收费,学生缴费上学。目前学校尚未与银行开通助学贷款业务,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nhxy.zjxu.edu.cn招生信息网址:nhxyzs.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248813291招生微信号:zjxuzsb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信息表专业(类)名称专业学费选考科目范围包含专业英语16000不限日语17000不限法学16000思想政治 历史 生物临床医学22000化学 生物 物理 护理学18000生物 历史 思想政治中国语言文学类16000历史 地理 思想政治汉语言文学秘书学 工商管理类16000不限会计学工商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经济学类16000不限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机械类17000物理 技术 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类16000物理 技术 生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 土木类17000物理 化学 生物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化工与制药类17000物理 化学 生物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生物工程 纺织类17000化学 生物 物理 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秘书学(面向中职生)16000服装设计与工程(面向中职生)17000注: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前学费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最低的专业收取,专业分流后计算机类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为17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类中财务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经济学类中金融学专业,机械类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土木类中工程管理专业为19000元/生?年,土木类中土木工程专业为20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与分流前相同。   详情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全称和国家代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13291。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第九条学校简介: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举办的独立学院,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南湖之畔——浙江省嘉兴市。学校依托母体嘉兴学院办学,按照“独立办学、资源共享、规范运行”办学方针,充分共享母体办学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办学优势。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一年后专业分流,前四学期均可申请转专业”的招生政策和教学管理模式,加大了学生专业自主选择权。学校秉承“方正为人、勤慎治学”的校训精神,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为学生健康成长搭建平台,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学校2018年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正式进入确定后的专业学习,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相关专业分流的实施方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八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专业分流时,不得分流至受限专业。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按满分150分制计算,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100分(含)以上。第二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一)浙江省、上海市: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学校对面向浙江和上海的招生专业(专业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专业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专业大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浙江省执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所投档专业(专业大类)进行录取。上海市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文化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其中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激励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第二十四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学校对优秀学生的激励、资助措施。(一)学校设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高考投档成绩达浙江省一段线的浙江省新生,报到入学后可向招生办提交申请。(二)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三)学校与嘉兴学院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嘉兴学院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嘉兴学院关于选拔南湖学院部分优秀学生到校本部学习的实施意见》。(四)学校设陈省身学生奖,陈省身奖为学校最高荣誉称号;学生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技成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公益活动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共三类。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五)学校助学金有福慧慈善奖学金、吴明福助学金、中房助学金、泛源助学金、丰跃奖学金、嘉兴市慈善助学金等,同时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行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六)学校设立了多个出国(境)交流项目,选拔成绩优异者赴美国新泽西城市大学、英国坎布里亚大学、普利茅斯大学商学院,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埃迪斯科文大学、日本中部大学、秋田大学、冈山商科大学、韩国加图立关东大学等世界名校交流学习,并提供部分经费资助。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培养成本收费,学生缴费上学。目前学校尚未与银行开通助学贷款业务,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学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nhxy.zjxu.edu.cn招生信息网址:nhxyzs.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248813291 招生微信号:zjxuzs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6-05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举办的独立学院。学校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南湖之畔——浙江省嘉兴市。学院现有独立校园400余亩,校园环境优雅。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7500余人,专任教师3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00余人。学院现有27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院拥有具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和学生公寓,构建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纺织与艺术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中心以及语言实训中心为主体的实验室体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4000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学院依托母体、资源共享,坚持“上水平,创特色”的办学理念,以教学质量提高和突出能力培养为生命线,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行有特色的阶段式目标控制学分制,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二、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三、招生计划2008年学校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广西、云南、辽宁、黑龙江、宁夏、北京、陕西、甘肃、新疆、贵州15个省(自治区)计划招收本科生215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四、录取(一)学校所有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二)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四)部分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1、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90分(含)以上;2、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80分(含)以上。(五)录取具体方式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类)志愿与第一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类)志愿与第二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类)志愿与第三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类)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以高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六)除英语、日语、临床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如下:1、分类:工商管理类——包含: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专业。电气信息类——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土建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包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轻工纺织食品类——包含: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专业。法学类——包含: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学生进校后的专业分流方式:按类招生的学生在一年通识教育阶段完成后,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本人专业分流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所属类别专业中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学院依据学生专业志愿和学生本人所在类别的专业分流成绩进行专业分流。(七)我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对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且高考成绩高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本科控制分数线40分(含)以上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类)志愿中。(八)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五、收费标准(一)学费:临床医学专业为16000元/生·年,其他专业(类)为13000元/生·年。(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注:学校按照培养成本收费,学生缴费上学,且尚未与银行开通助学贷款业务,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六、其它(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二)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nhxy.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248710354 和 248810354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四)本章程解释权归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详情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6-02
一、学校概况嘉兴学院南湖学院(部委码:13291)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举办的独立学院。学校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南湖之畔——浙江省嘉兴市。学院现有校园面积400余亩,校园环境优雅。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8300余人,专任教师近4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20余人。学院现有3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院拥有具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和学生公寓,构建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纺织与艺术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中心以及语言实训中心为主体的实验室体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2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近90万册。学院依托母体、资源共享,坚持“上水平,创特色”的办学理念,以提高教学质量和突出能力培养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三、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四、招生计划2009年学校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广西、云南、辽宁、黑龙江、宁夏、北京、陕西、甘肃、新疆、贵州、河北、上海、四川、福建等20个省(自治区)计划招收本科生20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五、录取(一)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二)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四)部分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1、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2、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95分(含)以上。(五)录取具体方式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类)志愿与第一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类)志愿与第二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类)志愿与第三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类)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及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六)除英语、日语、临床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如下:1、分类:工商管理类——包含: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专业。电气信息类——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土建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包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专业。轻工纺织食品类——包含: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专业。法学类——包含: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学生进校后的专业分流方式:按类招生的学生在一年通识教育阶段完成后,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本人专业分流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所属类别专业中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学院依据学生专业志愿和学生本人所在类别的专业分流成绩进行专业分流。(七)我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浙江考生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报考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且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同批次本科控制分数线40分(含)以上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类)志愿中。(八)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六、收费标准(一)学费:临床医学专业为18000元/生·年,其他专业(类)为15000元/生·年。(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注:学校按照培养成本收费,学生缴费上学,且尚未与银行开通助学贷款业务,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七、其它(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二)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nhxy.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248710354 和 248810354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四)本章程解释权归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详情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5-17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举办的独立学院,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南湖之畔——浙江省嘉兴市。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4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25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8400余人。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校园面积591亩,拥有具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和学生公寓,构建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纺织与艺术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中心以及语言实训中心为主体的实验室体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4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55万册。学校坚持“上水平,创特色”的办学理念,秉承“方正为人、勤慎治学”的校训精神,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搭建平台,提供锻炼机会,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校与嘉兴学院资源共享,具有得天独厚的办学条件优势。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韩国、丹麦有交换生。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二、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三、学历证书学生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四、招生计划2010年学校面向浙江、北京、上海、重庆、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海南、贵州、四川、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北、河南、宁夏、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古、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生20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五、录取(一)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二)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四)部分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1、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2、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95分(含)以上。(五)录取具体方式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类)志愿与第一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类)志愿与第二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类)志愿与第三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类)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六)除英语、日语、临床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如下:1、分类:工商管理类——包含: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专业。电气信息类——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土建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包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专业。轻工纺织食品类——包含: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专业。法学类——包含: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学生进校后的专业分流方式:按类招生的学生在一年通识教育阶段完成后,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本人专业分流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所属类别专业中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学院依据学生专业志愿和学生本人所在类别的专业分流成绩进行专业分流。(七)我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浙江考生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报考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且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同批次本科控制分数线30分(含)以上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类)志愿中。(八)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六、收费标准(一)学费:临床医学专业为18000元/生?年;电气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轻工纺织食品类、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为16000元/生?年;其他专业(类)为15000元/生?年。(以物价局核准价格为准)(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800-1500元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七、其它(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二)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三)学校按照培养成本收费,学生缴费上学。目前学校尚未与银行开通助学贷款业务,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nhxy.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号码:248810354 和 248813291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五)本章程解释权归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 电话:
    %u0030%u0035%u0037%u0033-%u0033%u0036%u0034%u0030%u0030%u0030%u0030
  • 邮编:
    314001
相关推荐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